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
环境工程系、环境监测系、环境科学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15号,附件1),我院获批4个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项目。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项目
序号 |
高职专业名称 |
高职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数 |
本科高校名称 |
对应本科专业名称 |
1 |
环境工程技术 |
420802 |
50 |
嘉应学院 |
环境工程 |
2 |
环境管理与评价 |
420805 |
50 |
韩山师范学院 |
环境科学 |
3 |
环境监测技术 |
420801 |
50 |
韶关学院 |
环境工程 |
4 |
环境监测技术 |
420801 |
50 |
肇庆学院 |
环境工程 |
二、工作要求
1.以“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的名义,通过广东省夏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开展招生,与我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试点高职院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对口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本科高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严格项目管理。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已录取的试点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因入伍、生病等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如该专业仍与对口本科高校开展试点且复学后不损害相关学生利益的,经试点本科高校和学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可转入相应年份实验班继续学习;如该专业没有开展试点或复学后损害相关学生利益的,取消该学生试点班资格,按学校规定转入试点高职院校该专业普通班或其他专业学习。
3.必须按照《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协同制定转段考核方案;转段考核方案应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面向学生公开并做好解读说明工作。
4.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要调整转段考核方案,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不损害学生利益”的原则,在试点高校协商一致、与实验班学生充分沟通、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的基础上,可自行调整转段考核方案,并联合发文报教育厅和考试院备案,需附调整内容、论证情况、学生同意以及公示情况等。
三、转段考核方案制定依据
三二分段试点转段考核包括公共课程考核、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共三个部分,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价”。转段考核方案制定,必须按照《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附件2)的各项要求,其中的规定内容及必要条款不得删除。
四、材料报送
1.请相关院系抓紧时间对接合作本科高校,于2021年8月27日前会同本科高校相关专业制定转段考核方案。因教育厅要求联合行文报送转段考核方案,如需我院牵头发文请于8月30日前告知。
2.相关院系于8月27日报送转段考核方案(电子版),9月3日前报送联合行文公文(电子版、纸质版)。
联系人:岑柳 , 邮箱:394793447@
附件:1. 关于开展2021年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