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教学机构:
根据《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粤环院〔2020〕46号)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确定重修学生名单
本次重修对象为2019级、2020级、2021级截止到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后必修课课程不合格且未重修学习过相应课程的学生,重修学生名单表见附件1。
二、重修班级确定
(一)教务部与各教学机构依据重修制度确定每一门课程的重修组班方式,每一门课程的重修课时量。组班重修课程清单表和辅导重修课程清单表见附件2。
(二)各教学机构确定每一门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指定专人于4月20日前,在教务系统后台设置好毕业生重修班级信息,于4月22日前,设置好非毕业生重修班级信息。重修班级设置指引见附件3。
(三)重修学生选重修班
1.毕业生在4月21日10:00-22日22:00前在教务系统网页端选好重修班。
2.非毕业生在4月23日10:00-27日22:00前在教务系统网页端选好重修班。
3.《学生网上重修选课指引见》附件4,《校外网进入校内网指引》见附件5。
三、重修教学组织
毕业生重修在4月23日到4月29日间完成。非毕业生重修在4月28日到5月13日间完成。本次重修采用线上网络教学的模式。师生先通过QQ或微信联系,基础部、体育部、思政部、创新创业学院、招办、学工部、组织宣传统战部公共课的开课教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教务部及时在教学秘书Q群发布,各二级学院各专业课的开课教师姓名和QQ号由本学院通知到学生。
(一)组班重修
1.组班重修课程星期、节次具体安排表见附件表2的工作表1(周次、节次同正方网页端查询到的课表相同)。
2.任课教师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智慧职教-职教云、超星-学习通平台)和QQ直播/群课堂、腾讯课堂等直播软件进行授课。
(二)辅导重修
1.采取学生自学,老师集中辅导方式进行组织。
2.集中辅导的次数≥该课程重修课时数除以2的数值,每次集中辅导的时长40分钟。
3.每次重修集中辅导的具体时间,师生商定。
4.每一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填写《学生辅导重修情况记录表》见附件6,由各教学机构收集后统一交教务部319办公室。
四、重修考试组织
(一)重修考试时间
1.毕业生考试时间拟定在5月7日晚上、5月8日。
2.非毕业生考试时间拟定在5月14日、15日。
(二)重修考试安排
1.各教学机构请于4月26日前将《重修课程考核方式反馈表》见附件7(2张表),电子版发到江老师邮箱:278540392@qq.com。
2.毕业生重修考试采用线上补考的模式。教务部统一安排时间,监考教师由各教学机构确定。考试安排表教务部另行发布。各教学机构提前组织师生进行模拟考试。线上考试指引见附件10。
3.非毕业生重修考试采用线下教室考场考试的模式。时间、地点由教务部统一安排,监考教师由各教学机构确定。考试安排表发布后,学生和教师通过教务网页端查询自己的重修考试和监考安排。
4.重修总成绩100分,平时成绩占20%,考试成绩占80%,由任课老师录入。
5.重修试卷模板见附件7,试卷上要注明适用年级、课程代码。
6.毕业生重修成绩于5月12日前录入系统,非毕业生重修成绩于5月22日前录入系统。
7.学生考核资料各教学单位于5月27日前交到教务部319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各教学机构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部江老师。
教务部
2022年4月18日